记者发现,尽管植物炭黑属于合格食品添加剂,但“竹炭”并未列入我国《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》(GB2760),不属于国家允许的合法添加剂范围。记者查阅资料发现,早在2008年,原卫生部发给质检总局的《关于竹炭能否作为食品原料或添加剂问题的复函》中就有强调,竹炭并非合法添加剂。 “植物活性炭是以木屑、竹子、椰壳或者果壳等植物材料经物理法或化学法制得的,而植物炭黑是指以植物为原料,经炭化、精制而生成的食品添加剂。”业内人士表示,竹炭并不一定是植物炭黑,缺少精制工序的竹炭极可能就是活性炭,“含有植物炭黑的食品应该合理规范地标注,如‘植物炭黑冰淇淋’、‘植物炭黑蛋糕’,而不是一律用竹炭代替,容易引起消费者误解,也不利于市场监管。如果简单标示为竹炭××的食品,还是少碰为妙。” 中国食品产业分析师朱丹蓬则向记者表示,目前市面上有很多年轻网友追捧网红食品,但问题的关键在于是否有正规的厂家来运营生产,“比如网红的竹炭冰淇淋,如果是私人作坊型生产的产品,可能含有较大风险,且食品安全的追责和取证也会非常困难,这一点消费者一定要有所警惕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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